1. 備妥身份證、印章、權狀親自到權狀發給的地政事務所服務台填表申辦「土地/建物拋棄」,然後親自到財政稅務局蓋「無欠稅證明章」於地政給的文件上,再回到地政事務所送件。
2. 如果權狀發給的地政是在外地,那就得先申請印鑑證明,連同身份證、印鑑章、權狀一起送到居住地的地政事務所申辦代轉件到權狀發給的地政治事務所審核。
去年九月初,沒有預警的收到了一封來自台南市政府警察局通知書,要我到案說明,案由是「妨害名譽」。我按著通知書上的電話連絡負責的偵察佐,被告知我曾在網路上寫文章罵人,這時我心裡已經有個底,知道是誰要告我。於是依照通知書上的日期時間,到台南說明原由。
隨後忐忑了兩天,在朋友的幫忙下,約了律師談話,了解自己的處境到底是什麼樣子。律師看了我的文章以及我提的證據文件等,便說了我不會有事,對方是開公司的,所作所為本來就可受公評,我只不過是就自己的不良經驗寫出評論及推斷而已,這是言論自由保障的範圍,更何況幾年前的事早就沉底了,誰叫她自己要對我有興趣,把陳年文章挖出來?此外,律師同時建議我對大實踐手工創藝有限公司提出小額民事告訴。
十月初,法院刑事傳票來了,距離出庭有兩星期的時間,我把手邊留存的證據包括紙本合約正本、網路信函往來、存證信函等全部備妥,原本因搬家而忘記放在哪裡的出貨收據也很幸運的在這兩星期內全數出現(天要助我,擋都擋不了)。出庭應訊時,原告出席了,檢察官問話時,她回答得沒有邏輯可言,提不出有利於她或不利於我的證據,情緒也有些激動(附註1.),當場讓檢察官有些不耐;換到問我的時候,檢察官請她先到庭外候傳,於是我呈上所有證據,也說明當時寫文章的心情與心態。
問訊的時間不長,以法庭上的情形,我知道自己會沒事。於是剩下的只有等,等待不起訴處分判決書寄達我手上。這一等,就是將近半年,總算等到了。判決書長達四頁,交代了當初台南市政府警察局對我的偵訊報告(似有意陷我於罪)、援引法條、法庭應訊時雙方應答的重點,以及檢察官的判定。判決書文長,不再全文張貼以免傷了閱讀本文者的眼睛。
主要的重點是,判決書末段提及「文章提及...確為真實,...被告以自身經驗與他人分享,藉以提醒有意加盟者審慎為之以免受騙上當,堪認係以善意就可受公評之事而為適當評論,合於刑法第311條第3款之免責事由...即便告訴人指訴之情為真,仍無論以妨害名譽罪責之餘地,自難僅憑告訴人之指訴,即遽以罪責繩諸被告。此外,又查無積極確切之證據足認被告有何犯行,...應認其犯罪嫌疑不足。」所以,我沒事,刑事官司至此告一段落。

結束加盟的四年後,大實踐手工創藝有限公司(後簡稱大實踐)對我提出刑事訴訟,使用的罪名是「妨害名譽」,主要依據是本部落格的【結束加盟惡夢】(一)至(四)。既然對方不檢討自己開公司應有的態度,那麼我也正好有閒功夫,順便對大實踐提出小額民事支付命令。
這個支付命令,四年多之前合約到期就該提的,當時因為種種個人因素(附註1.),寄發存證信函之後選擇放棄法律途徑,可是為了給自己一個警惕,合約正本以及當時出貨收據我是全數留著的。對方大概沒有料到我居然把這些對她不利的證據留了這麼多年,才會自以為有勝算而對我提告吧!
我的個人資料用小畫家塗掉了,合約裡面記載的很清楚保證金三萬元正(加盟終止退還),可沒有說CIS什麼一堆的需要歸還才能退我保證金。而且說明內容的第二條也寫得清清楚楚「加盟7月1日起進貨即享有6折折數」,我隨便拿一張出貨收據就能看到對方自打嘴巴。
看到了嗎?品名欄的9~12列手寫著「組合包10包以下8折價」,而且這還是剛加盟第二天的出貨單,就已經明顯違反合約了。這只是其中一張違約的出貨單而已喔!擺明了她已經貨款收足,愛怎麼扣就怎麼扣,吃定加盟者。
不過,提出小額民事支付命令的聲請流程還真的很麻煩,我光是從去年九月份聲請,一直到現在歷經將近半年,調解庭出庭一次,辯論庭出庭二次(附註2.),提送對方的資料以聲請強制執行一次,加起來總共往返台南地方法院四次了,這還不包括其中法院陸續來函要我交大實踐的公司變更登記表和代理人戶籍資料共四次(幸好我一次申請兩份,只跑兩次台南市政府新營分處)。

2022年10月14日,台灣時間早晨,愛媽傳訊息給我,說可康走了。從發現心臟病至今,他已經多活兩年半,都是有人疼愛的,也不算白來這世間一遭。他活了多少年我不知道,只知道從愛媽手上接他來陪伴我和可甜共三年七個月又四天。
養他一年多就發現他有心臟病,造血機能不佳,那時透過輸血打針把他的命救回來時就已經做好心理準備,他的狀況隨時有可能倒地不起。兩年多以來,跟他說過很多次,願意多陪我就一起努力,每天乖乖吃藥,真的太累沒辦法了千萬別硬撐。他再也不用每天早晚吃藥、每個月驗血與打造血針,離開老病的肉身,他在另一個世界裡應該輕鬆多了。發現可康有心臟病的一個多月之後領養了可蜜,只為了讓缺乏安全感的可甜有同伴,在可康走時不至於太過傷感,三犬之家的生活也如我預料的在三年內結束。我沒有很傷心難過,只是心口有點悶有點堵。
這樣也好。選在我出國把他寄養於當初救援他的愛媽那裡時離開我,愛媽處理好一切後事,等我回台灣時再接他的骨灰回家。今天把三狗二兔都接回家了,差別是其中一個狗孩子已成灰燼,跟已經往生的五個兔孩子放在家中一隅。如果這六個天上有知,不知道是一狗管五兔還是五兔聯合對抗一狗呢?
對於可康的照顧責任已了,從他的進步看得出他在遇到我之前想必過得不好,遇到我之後也沒真正過過幾天奔跑的日子,甚至沒印象帶他出過遠門,但他依然很認命、很顧家,他是第二個願意讓我直立抱著像抱人類嬰兒一樣的狗孩子,也是第二個會跟我深情對望的狗孩子。現在他沒有束縛了,只希望他在另一個世界帶著我給他的溫暖開心跑跳。
這篇文章受密碼保護,請輸入密碼後查看內容。
(一)
每個人的原生家庭、成長環境,還有生活圈都不一樣。生長在像我原生家庭這樣的環境,對於我天生個性來說,是很大的心理負擔。我也徬徨過,曾經試著學習讓自己更像母親希望的樣子,但是畫虎不成反類犬,戴著面具、滿嘴客套話我做不來,穿戴名牌讓人豔羨的虛浮感,讓我不自在。後來還是決定順自己心意過日子。
國中畢業之前,沒有理解到缺愛一事的影響有多大,甚至沒有意識到自己從小缺愛。那時展現的自戀是用高傲態度待人,憑藉著來自於外在擁有的條件:成績好、會才藝、家境好、長相好,還代表學校出賽,而且有很多男生追。高中聯考的時候,還有兩位護花使者陪考,把我母親擔心個半死。那個階段的我對於同學來說,是天生的人生勝利組。即使後來生了場病,終於產生改變的契機,沒那麼高傲了,但在高中的班上仍然是個異類。我還記得畢業紀念冊上,有位同學寫我就像個太陽般讓人不能直視。
不過行走雲端的得意日子也就到進入大學就讀前而已。
(二)




女兒問我愛不愛可蜜。我說「她才來幾天,談不上愛。每個來我身邊的毛孩子,都從善待開始,慢慢的培養出感情。」論寵物種類,我真的沒有特別愛狗族(愛兔族還比較多),單純是以結善緣的心在執行任務。我的愛心遠遠不及那些親自參與救援,甚至當中途愛爸愛媽的人,只是剛好有能力給毛孩子比較好的環境和足夠的安全感,所以天意安排他們一個一個進入我的生活裡面。十幾年前從自己的需求(想要有個陪伴)開始養可樂,開啟了養狗的生活,那時的狗族我也獨愛可樂一個而已。
狗兒很能配合飼主的作息,好好教、好好對待,他們從不吝惜回報給飼主滿滿的愛。可樂是從小被人類飼養及疼愛的孩子,聰明懂事且健壯帥氣,在他老年期我養了可甜,他從頭到尾都展現對於這個小妹妹的十足包容性。
養了可甜之後,我發現自己有能力讓一個因為斷腿被當垃圾拋棄在收容所、眼神黯淡的生命,重新亮了起來。但也還不認為這是天命,只隱約覺得自己好像能再多做些什麼,至少以後沒事可以當動保志工。
可樂離世之後,為了依賴性很重的可甜,很快的領養可康,他是個因為咬人而被拋棄的孩子,十分好動、捕獵本能也很強,跟我一起生活之後,野性收斂很多,眼神也有自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