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算處理掉的七筆土地,五筆位於台南市新營區(其中四筆是既成道路),兩筆位於現居地嘉義市(都是社區既成道路),網路上查詢的答案是想要捐地給政府找國有財產局。我到國有財產局的臉書留言詢問,隔天給我的回應叫我打給該局某分機洽詢,然後該分機負責人說他們不收持份地,說我要捐給台南市就打去台南市政府問,在台南市政府各處室的分機大概轉了有五次之多,再叫我改打台南市財政稅務局詢問,稅務局說那應該是鹽水地政事務所的業務。輾轉在政府各單位互踢皮球之後問到了可能的處理方式,終於有了個起頭。只不過,鹽水地政給的流程不對,導致我先去處理兩筆嘉義市土地時在財政稅務局和地政事務所兩地多奔波一趟,但也因為這樣,我比政府人員更清楚土地/建物怎麼「捐」給政府。幸好嘉義市不大,開始處理的當天下午就處理完了,處理的時間不長,抽號排隊等待的時間比較久。至於台南市新營區的土地拋棄事務也在備齊文件後由嘉義市地政代轉寄出了(郵資自付)。

拋棄土地/建物的流程如下:

1. 備妥身份證、印章、權狀親自到權狀發給的地政事務所服務台填表申辦「土地/建物拋棄」,然後親自到財政稅務局蓋「無欠稅證明章」於地政給的文件上,再回到地政事務所送件。
2. 如果權狀發給的地政是在外地,那就得先申請印鑑證明,連同身份證、印鑑章、權狀一起送到居住地的地政事務所申辦代轉件到權狀發給的地政治事務所審核。

庶務課不良特助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去年九月初,沒有預警的收到了一封來自台南市政府警察局通知書,要我到案說明,案由是「妨害名譽」。我按著通知書上的電話連絡負責的偵察佐,被告知我曾在網路上寫文章罵人,這時我心裡已經有個底,知道是誰要告我。於是依照通知書上的日期時間,到台南說明原由。

 隨後忐忑了兩天,在朋友的幫忙下,約了律師談話,了解自己的處境到底是什麼樣子。律師看了我的文章以及我提的證據文件等,便說了我不會有事,對方是開公司的,所作所為本來就可受公評,我只不過是就自己的不良經驗寫出評論及推斷而已,這是言論自由保障的範圍,更何況幾年前的事早就沉底了,誰叫她自己要對我有興趣,把陳年文章挖出來?此外,律師同時建議我對大實踐手工創藝有限公司提出小額民事告訴。

 十月初,法院刑事傳票來了,距離出庭有兩星期的時間,我把手邊留存的證據包括紙本合約正本、網路信函往來、存證信函等全部備妥,原本因搬家而忘記放在哪裡的出貨收據也很幸運的在這兩星期內全數出現(天要助我,擋都擋不了)。出庭應訊時,原告出席了,檢察官問話時,她回答得沒有邏輯可言,提不出有利於她或不利於我的證據,情緒也有些激動(附註1.),當場讓檢察官有些不耐;換到問我的時候,檢察官請她先到庭外候傳,於是我呈上所有證據,也說明當時寫文章的心情與心態。

 問訊的時間不長,以法庭上的情形,我知道自己會沒事。於是剩下的只有等,等待不起訴處分判決書寄達我手上。這一等,就是將近半年,總算等到了。判決書長達四頁,交代了當初台南市政府警察局對我的偵訊報告(似有意陷我於罪)、援引法條、法庭應訊時雙方應答的重點,以及檢察官的判定。判決書文長,不再全文張貼以免傷了閱讀本文者的眼睛。

 主要的重點是,判決書末段提及「文章提及...確為真實,...被告以自身經驗與他人分享,藉以提醒有意加盟者審慎為之以免受騙上當,堪認係以善意就可受公評之事而為適當評論,合於刑法第311條第3款之免責事由...即便告訴人指訴之情為真,仍無論以妨害名譽罪責之餘地,自難僅憑告訴人之指訴,即遽以罪責繩諸被告。此外,又查無積極確切之證據足認被告有何犯行,...應認其犯罪嫌疑不足。」所以,我沒事,刑事官司至此告一段落。

庶務課不良特助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5) 人氣()

加盟合約書-s

 結束加盟的四年後,大實踐手工創藝有限公司(後簡稱大實踐)對我提出刑事訴訟,使用的罪名是「妨害名譽」,主要依據是本部落格的【結束加盟惡夢】(一)至(四)。既然對方不檢討自己開公司應有的態度,那麼我也正好有閒功夫,順便對大實踐提出小額民事支付命令。

 這個支付命令,四年多之前合約到期就該提的,當時因為種種個人因素(附註1.),寄發存證信函之後選擇放棄法律途徑,可是為了給自己一個警惕,合約正本以及當時出貨收據我是全數留著的。對方大概沒有料到我居然把這些對她不利的證據留了這麼多年,才會自以為有勝算而對我提告吧!

 我的個人資料用小畫家塗掉了,合約裡面記載的很清楚保證金三萬元正(加盟終止退還),可沒有說CIS什麼一堆的需要歸還才能退我保證金。而且說明內容的第二條也寫得清清楚楚「加盟7月1日起進貨即享有6折折數」,我隨便拿一張出貨收據就能看到對方自打嘴巴。

 看到了嗎?品名欄的9~12列手寫著「組合包10包以下8折價」,而且這還是剛加盟第二天的出貨單,就已經明顯違反合約了。這只是其中一張違約的出貨單而已喔!擺明了她已經貨款收足,愛怎麼扣就怎麼扣,吃定加盟者。

 不過,提出小額民事支付命令的聲請流程還真的很麻煩,我光是從去年九月份聲請,一直到現在歷經將近半年,調解庭出庭一次,辯論庭出庭二次(附註2.),提送對方的資料以聲請強制執行一次,加起來總共往返台南地方法院四次了,這還不包括其中法院陸續來函要我交大實踐的公司變更登記表和代理人戶籍資料共四次(幸好我一次申請兩份,只跑兩次台南市政府新營分處)。

庶務課不良特助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

可康.jpg

2022年10月14日,台灣時間早晨,愛媽傳訊息給我,說可康走了。從發現心臟病至今,他已經多活兩年半,都是有人疼愛的,也不算白來這世間一遭。他活了多少年我不知道,只知道從愛媽手上接他來陪伴我和可甜共三年七個月又四天。
養他一年多就發現他有心臟病,造血機能不佳,那時透過輸血打針把他的命救回來時就已經做好心理準備,他的狀況隨時有可能倒地不起。兩年多以來,跟他說過很多次,願意多陪我就一起努力,每天乖乖吃藥,真的太累沒辦法了千萬別硬撐。他再也不用每天早晚吃藥、每個月驗血與打造血針,離開老病的肉身,他在另一個世界裡應該輕鬆多了。發現可康有心臟病的一個多月之後領養了可蜜,只為了讓缺乏安全感的可甜有同伴,在可康走時不至於太過傷感,三犬之家的生活也如我預料的在三年內結束。我沒有很傷心難過,只是心口有點悶有點堵。
這樣也好。選在我出國把他寄養於當初救援他的愛媽那裡時離開我,愛媽處理好一切後事,等我回台灣時再接他的骨灰回家。今天把三狗二兔都接回家了,差別是其中一個狗孩子已成灰燼,跟已經往生的五個兔孩子放在家中一隅。如果這六個天上有知,不知道是一狗管五兔還是五兔聯合對抗一狗呢?
對於可康的照顧責任已了,從他的進步看得出他在遇到我之前想必過得不好,遇到我之後也沒真正過過幾天奔跑的日子,甚至沒印象帶他出過遠門,但他依然很認命、很顧家,他是第二個願意讓我直立抱著像抱人類嬰兒一樣的狗孩子,也是第二個會跟我深情對望的狗孩子。現在他沒有束縛了,只希望他在另一個世界帶著我給他的溫暖開心跑跳。

庶務課不良特助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這篇文章受密碼保護,請輸入密碼後查看內容。

庶務課不良特助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天意讓我經歷過太多人生重挫,身處其中時身體的痛苦,加上還被親人捅刀的心靈痛苦,熬過了就是一輩子的禮物。

 我不會忘記15歲那年化療和放療的時候遭遇過什麼,心裡的恐懼是免不了的,因為每次化療都像是煉獄,手部血管一條條因藥物灼傷而疼痛不已並沉澱壞死,一次比一次難扎針;每次化療都嘔吐數次,直到胃酸、膽汁翻湧出來還不停。一直到六次化療後,手部再也找不出堪用的血管,醫師又決定追加六次化療,才植入人工血管。

 醫院某男志工趁我打化療針手部血管灼傷疼痛及狂吐到虛弱時,以幫我按摩緩解之名對我性騷擾,但我卻不知道該怎麼反擊,幸好當時巡房護士出現,不然我可能不是只有被亂摸而已;狂掉髮時母親買兩頂假髮要我隨時戴上,因為她覺得我掉髮很醜,除了自己在家裡房間睡覺時,一律戴著不准拿下來;還以保護之名不讓別人探視我(那時只有我最好的朋友被破例獲准來看我),因為我生病讓她在朋友面前抬不起頭來。

 同時,在那段休學的日子裡,只要沒有在台北的醫院裡住院治療,母親便幫我安排數學理化英文家教,讓我在家裡也能夠不會把學業落下,以便之後復學能立刻跟上進度。我自己也因為有可能會死亡的恐懼,體力允許時就閱讀有興趣的稗官野史,不然要是死了也沒機會閱讀了。這是我高中時期發憤圖強的主因。

 癌症治療一年多就結束(化療12次約八個月,之後又做放射線治療),手部血管大約五年後重生完成,肢端末梢關節處的藥物沉澱至今依舊可見但不礙生活,至於心裡的傷,我花了超過15年透過一次又一次的尋找答案,想知道自己到底哪裡做錯了導致受到這樣的待遇,後來總算慢慢想通了、心傷也癒合了。極度缺愛的我,當年也因為母親一句話「有這種病史,誰還敢娶妳?」導致有人要,我就感恩不盡,又開啟另一個修羅場。15歲少女要脫光上衣躺在放射台上讓男放射師畫線畫點作記號,確實很難為情。正當醫療行為我只能接受,假裝不在意。醫療行為造成的不舒適、不愉快,都是過了就沒事,影響我很多年的是親人的不當言行。

庶務課不良特助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一)

 每個人的原生家庭、成長環境,還有生活圈都不一樣。生長在像我原生家庭這樣的環境,對於我天生個性來說,是很大的心理負擔。我也徬徨過,曾經試著學習讓自己更像母親希望的樣子,但是畫虎不成反類犬,戴著面具、滿嘴客套話我做不來,穿戴名牌讓人豔羨的虛浮感,讓我不自在。後來還是決定順自己心意過日子。

 國中畢業之前,沒有理解到缺愛一事的影響有多大,甚至沒有意識到自己從小缺愛。那時展現的自戀是用高傲態度待人,憑藉著來自於外在擁有的條件:成績好、會才藝、家境好、長相好,還代表學校出賽,而且有很多男生追。高中聯考的時候,還有兩位護花使者陪考,把我母親擔心個半死。那個階段的我對於同學來說,是天生的人生勝利組。即使後來生了場病,終於產生改變的契機,沒那麼高傲了,但在高中的班上仍然是個異類。我還記得畢業紀念冊上,有位同學寫我就像個太陽般讓人不能直視

 不過行走雲端的得意日子也就到進入大學就讀前而已。

(二)

庶務課不良特助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琪雅.jpg
蔡陶貴於一月一日離開我之後,蔡琪雅也走了,再也不復見兩兔恩愛模樣

領養日期:2015年7月6日(此時約三歲)

往生日期:2021年4月14日
長達十八年半的養兔生涯戛然而止。
蔡琪雅在4月14日大約晚上十點的時候走了。是我的錯,沒把後院門關好,當我聽到尖叫聲轉身衝去,看到可康嘴裡叼著還掙扎的她,就知道完蛋了。

庶務課不良特助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阿貴.jpg
親人又調皮搗蛋的兔兒子蔡陶貴
領養日期:2011年3月19日(此時約一歲半)
往生日期:2021年1月1日
2020年12月31日
搬家以來的這兩個多月,蔡陶貴肌肉老化萎縮導致突然倒地的頻率增加,本來掙扎幾下還是可以站起來,後來需要我稍微扶他一下就可以自己站好,再後來發現他連站著吃飼料時都會吃到睡著。今天下午發現他已經沒辦法自己站立,而且半閉著眼,於是我扶著他站在飼料碗邊,他勉強吃了幾口又倒下掙扎。看他的狀態,我知道他剩下時間不多,不是今夜就是明天了,便把他抱到清掃隔離時兔崽子暫放區,放了些乾草在他旁邊,他即使倒下閉著眼還是啃了兩口。

庶務課不良特助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20200704_125807.jpg
 總是有人會說, XX犬比較聰明/固執/顧家/愛叫...(XX可自由填入任一犬種),這種偏見不就像是種族歧視嗎?我只能說,品種有相對關聯性,但沒有絕對關聯性。說相對關聯性,是因為品種犬都是人類根據各種需求或喜好,選擇搭配出來的。然而,不管哪個犬種,都有聰明狗也有笨狗,這跟祖上有沒有積德拿到什麼基因有關;其他個性上的特質除了自帶的天性以外,也跟生活環境有很大關係。
 十幾年來我陸續養了五隻狗,其中三隻是"聽說"很聰明的迷你雪納瑞,可是這三隻的天資和個性截然不同。我不敢說已經回天上的可樂是三個裡面最聰明的,但是他確實善體人意個性獨立又溫和,也不會親近陌生人,他從小的人際圈是由我拓展出去的,我認可的人才摸得到他(後來我爸幫忙照顧的那段時間,他的人際圈增加了我爸認可的人);養一年多就走失的可幸則是什麼都想搶第一,而且人人好,怎麼教都還是對陌生人不設防,手一招就靠過去了,我想是因為她來自繁殖場,很渴望被愛,在安全感建立起來之前就被有心人抱走(這一點我一直很自責,那時根本沒能力多照顧她卻受到鼓吹而養了她,導致養了一年多還是缺乏安全感);目前在手邊的可康,學習能力不比可樂差,初來時缺乏安全感的表現則是跟可幸完全相反,來我家之後不會輕易讓陌生人摸還會在來客腳邊狂吠,兇狠起來的模樣是五犬之最,但在充滿愛的環境裡他收斂很多(至於他剛見到我的時候為什麼沒有狂吠,欸...我只能說,大概是因為可甜喜歡他選了他,而他也很會選主人吧!),也很快學會對可甜各種忍讓。

庶務課不良特助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20200604_163909.jpg

 女兒問我愛不愛可蜜。我說「她才來幾天,談不上愛。每個來我身邊的毛孩子,都從善待開始,慢慢的培養出感情。」論寵物種類,我真的沒有特別愛狗族(愛兔族還比較多),單純是以結善緣的心在執行任務。我的愛心遠遠不及那些親自參與救援,甚至當中途愛爸愛媽的人,只是剛好有能力給毛孩子比較好的環境和足夠的安全感,所以天意安排他們一個一個進入我的生活裡面。十幾年前從自己的需求(想要有個陪伴)開始養可樂,開啟了養狗的生活,那時的狗族我也獨愛可樂一個而已。

 狗兒很能配合飼主的作息,好好教、好好對待,他們從不吝惜回報給飼主滿滿的愛。可樂是從小被人類飼養及疼愛的孩子,聰明懂事且健壯帥氣,在他老年期我養了可甜,他從頭到尾都展現對於這個小妹妹的十足包容性。

 養了可甜之後,我發現自己有能力讓一個因為斷腿被當垃圾拋棄在收容所、眼神黯淡的生命,重新亮了起來。但也還不認為這是天命,只隱約覺得自己好像能再多做些什麼,至少以後沒事可以當動保志工。


可甜跟當初剛來的時候完全不同了。

 可樂離世之後,為了依賴性很重的可甜,很快的領養可康,他是個因為咬人而被拋棄的孩子,十分好動、捕獵本能也很強,跟我一起生活之後,野性收斂很多,眼神也有自信了。

庶務課不良特助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4) 人氣()

29694858_10204426741104144_6208170907182261638_n.jpg

Dec.01.2019
凌晨,淺眠。可樂以年輕時俊俏的模樣入夢來,這次在夢裡終於讓我摸摸抱抱,個性一如生前淡定,還帶來一隻毛色淺咖啡帶灰色雪納瑞外型的混血狗孩子讓我收養,被我取名為咖灰。還好只是夢。我手邊有兩隻狗兒已經足夠,短期內沒打算再養第三隻啊!

 

庶務課不良特助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Blog Stats
⚠️

成人內容提醒

本部落格內容僅限年滿十八歲者瀏覽。
若您未滿十八歲,請立即離開。

已滿十八歲者,亦請勿將內容提供給未成年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