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算處理掉的七筆土地,五筆位於台南市新營區(其中四筆是既成道路),兩筆位於現居地嘉義市(都是社區既成道路),網路上查詢的答案是想要捐地給政府找國有財產局。我到國有財產局的臉書留言詢問,隔天給我的回應叫我打給該局某分機洽詢,然後該分機負責人說他們不收持份地,說我要捐給台南市就打去台南市政府問,在台南市政府各處室的分機大概轉了有五次之多,再叫我改打台南市財政稅務局詢問,稅務局說那應該是鹽水地政事務所的業務。輾轉在政府各單位互踢皮球之後問到了可能的處理方式,終於有了個起頭。只不過,鹽水地政給的流程不對,導致我先去處理兩筆嘉義市土地時在財政稅務局和地政事務所兩地多奔波一趟,但也因為這樣,我比政府人員更清楚土地/建物怎麼「捐」給政府。幸好嘉義市不大,開始處理的當天下午就處理完了,處理的時間不長,抽號排隊等待的時間比較久。至於台南市新營區的土地拋棄事務也在備齊文件後由嘉義市地政代轉寄出了(郵資自付)。
拋棄土地/建物的流程如下:
1. 備妥身份證、印章、權狀親自到權狀發給的地政事務所服務台填表申辦「土地/建物拋棄」,然後親自到財政稅務局蓋「無欠稅證明章」於地政給的文件上,再回到地政事務所送件。
2. 如果權狀發給的地政是在外地,那就得先申請印鑑證明,連同身份證、印鑑章、權狀一起送到居住地的地政事務所申辦代轉件到權狀發給的地政治事務所審核。
嘉義市的兩筆土地拋棄文件交出去後,還得當場等審查,地政事務所的主管會再確認一次拋棄土地者的身分以及拋棄意願(也就是可以反悔的機會)。問我怎麼捨得把那麼大的建地拋棄?(你地政單位餒,都查我父母子女是誰來核實我的身分了,不會查一下地籍圖?如果是可以依市價買賣的建地,誰要拋棄?)
台南市新營區拋棄土地的處理方式跟嘉義市不同,需要向台南市政府工務局申請「非法定空地證明」,以及向新營區公所申請「無套繪證明」,如果有紙本正本最好,直接郵寄補件給台南市鹽水區地政事務所的承辦人員,這樣才算結案。
重點:
1. 無論地目是什麼,只要持份不是「全部」,國有財產局是不收的!
2. 既成道路如果地目是建地,不想等著遙遙無期的政府徵收還要年年繳稅,只能向權狀發給的當地地政事務所(或是就近的地政事務所代轉)辦理拋棄!沒有捐地抵稅這種事。
3. 除了土地以外,建物也可以拋棄,一樣是找地政單位。
拋棄土地/建物這事可以很不急,所以從我曾祖父一路繼承下來到我手上幾十年來都沒人處理。但是再放下去,等我掛掉之後,台南市新營區那五筆面積不大的建地持份變成兩個孩子各720分之1和90分之1,目前地籍圖顯示四筆是既成道路,唯一有用的一筆在我手上持份45分之1(大約7.5坪),我要怎麼去找其他人問願不願意買?用不著又賣不掉還得年年繳稅,何必呢?
據說既成道路是可以到權狀發給的政府單位申請抵稅,但,要是我住在國外呢?還有,多年前確實申請過抵稅,結果地政單位派人實際量測是要扣掉被別人放花盆占用的部分才算數,住戶除了花盆以外,還有門口做水泥斜坡占用的也要扣掉,當場才知道抵稅的面積是這麼算法,就算花盆我搬得動,水泥斜坡要我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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